您的位置 首页 金融

农村金融联结的现实需求、困境及推进措施

作者:张扬 肖萍 李文君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逐步形成一种由龙头企业等农村中介参与的,市场正规金融组织和民间金融相互融合的农村金融联结模式,这在解决农户融资难、推动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一模式还存在着经营风险大、参与中介组织自身经营能力弱及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形成便

作者:张扬 肖萍 李文君

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逐步形成一种由龙头企业等农村中介参与的,市场正规金融组织和民间金融相互融合的农村金融联结模式,这在解决农户融资难、推动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一模式还存在着经营风险大、参与中介组织自身经营能力弱及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形成便捷高效的联结模式、完善的金融联结功能、科学严格的保障制度、持续高效的互动机制等“四位一体”的农村金融联结经营体系.为确保其顺利实施,政府应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高农村中介的带动效应,增强农村金融联结的黏度和能力,最终解决农村金融资本需求.

一、引言

农民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建造者,又是主要受益者.在实现过程中,农民拥有“软信息”但因抵押品缺失而受到正规金融的排斥,许多农民常常受困于资本缺失而错失许多快速发展的良机.经过多年探索,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初步形成,正规金融有资金优势但受困于无成本效率而难以持续,内生于农村且发挥着重要作用的非正式金融却存在着较高的金融风险.2016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改革,规范发展多种金融形式,加大服务“三农”力度.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扩充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既要有科学的金融组织体系,又要有市场化运行的微观组织.金融联结是一种新的信贷模式,融合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优势,兼有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和微观组织创新的特征.这种信贷模式在许多国家获得了成功,在我国也表现出了较强的生命力.但农村金融联结运行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研究农村金融联结经营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金融联结是通过利用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各自优势实现共赢、扩展农村金融服务边界的互利合作模式.这种模式在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得到大力推广并取得了成功[1].通过金融联结改善了农村信贷条件,扩大了信贷额度和农村信贷服务范围[2].根据专业化分工原理,在金融联结中,非正规金融组织承担着信贷中的筛选和监督等职能,降低了信贷的交易成本,提高了正规金融的信贷效益和财务的可持续性[3].随着金融联结的发展,参与金融联系的中介组织也呈现多元化[4],金融联结模式多样,服务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5],生产、销售和信用合作等环节中生产要素也成为联结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了订单融资、应用账款等新的融资模式[6].雷鹏等[7]研究发现信用合作是合作社重要的内生功能,必然要得到拓展和丰富,合作社即可为农户直接贷款,也可充当融资中介.在美、日等发达国家及中国台湾地区正规金融机构也通过农民合作社、农协会等中介组织向农户提供贷款.金融联结能够充分利用中介组织的信息优势,也可利用乡村发展中逐步形成的社会文化圈层约束农民金融行为,实现降低信贷交易成本和借贷风险[8].VARGHESE[9]认为农村金融联结在增加农户收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提升农村妇女地位方面都起到了显著作用.王惠和王静[10]认为农村金融联结的发展不仅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农户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金融功能提升,还能提高金融资本配置效率,增加金融组织盈利能力和农户福利.HOFF和STIGLITZ[11]认为通过参与各方签订针对性契约,能够约束各自行为,减少违约风险;通过提高要素利用率、增加收益率等方式能够约束金融联结中的各种投机主义行为;通过增加对进行金融联结的农村中介的激励,能够鼓励农村中介主动参与对借款者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按时偿贷率;同时还要采用刚性惩罚方式对农村中介进行监督[12].

通过回顾已经观察到的成果可知,国内外学者对乡村金融联结在内容、作用、联结方式及联结成效等方面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中介为纽带,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共同参与并形成有益补充的金融联结模式,对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中资金供需失衡问题发挥的作用已形成共识.但是,仅从农村金融联结模式、功能、运营机制等单方面的研究较多但不够深入,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特别是金融联结模式、功能及运营机制内在统一协调方面,更需要深入探讨.

三、发展农村金融联结的理论、现实基础及其困境

(一)发展农村金融联结的理论基础与现实要求

1.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理论基础之长尾理论.二十一世纪初期,美国学者克里斯.安德森[13]基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前提下,提出不仅要抓大头市场,同时也要兼顾长尾市场需求的长尾理论.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非常典型的长尾市场且难以得到满足(见图1).图1中,纵轴代表交易量,横轴代表金融需求者或者交易对象.处在头部的就是单一的需求规模大的主体,而尾部则是多样性、需求量小的主体.无论头部还是尾部都是一个具有巨大资本需求的空间区域,只不过尾部市场需求者比头部更多样化、更复杂.我国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正是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特点,具备尾部市场的特征.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具有充足资金的正规金融企业偏重于头部目标市场,金融供给对象为具有良好财务制度、抵押品充足以及信息充分的大中型企业和一少部分小企业,从而实现低成本、高规模效益.在尾部市场中,由个体工商户、普通农户等组成,数量众多,但具有单体资金需求小,抵押品不足、信息不完全以及交易成本高等特征,正规金融趋利性目标等因素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经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村中介参与,在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架起相互衔接的桥梁,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金融联结模式.如山东省大村镇以食用菌合作社为依托,形成了“正规金融+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农村金融联结模式[14].

据调查显示,全国只有27.57%的农村正规信贷需求能够被满足,与全国正规信贷平均40.50%的水平相距甚远[15].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显示,我国农村金融从2014年起缺口一直超过3万亿,而且随着农村紧急产业升级调整,农村经济生产经营方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金融资本需求进一步增大.

2.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现实要求之融合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因供需主体信息充分和监督等因素,农户更倾向于从非正规金融市场上寻求资金,获取资金总量超过了50%.调查表明:我国城镇民间借贷比例为28%,而中国农村民间借贷比例为43.8%,这些令人震惊的数据直观地显示了民间借贷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重要性[15].但是,非正规金融市场存在着政府监管难度高、经营风险大.2016年,南京市法院受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刑事案件的涉案金额均超过100万元,集资人数超过百人的集资案件有22件[16].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特点也难以成为农村金融需求的主要供给者.

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固有的属性很难单独完成金融资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功能与作用,通过由农村中介参与的农村金融联结的形式,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能够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农村金融资本优化配置和参与主体的帕累托改进,又能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完善和组织创新,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和服务边界.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具有资本供给规模大、规章制度较为完善、运行机制较为科学、信贷市场审核审批和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经营风险较低等优点.而在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中,中介组织与家庭农户等资金需求主体长期形成特有的农村社会文化圈层,相互之间形成了信任机制、信息获取机制和履约机制,通过关系获取贷款,并通过重复博弈交易而形成了信用合作机制,减少监督成本进而大大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大量分散的家庭农户资金需求者在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下形成团体资金需求,这对形成资金经营规模效应大有裨益.所以,在农村金融市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二者之间能够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二者之间的合作,形成了共生和相互补充,共同实现金融资本要素配置优化和帕累托效率提升.而合作的最佳方式就是正规金融对非正规金融部门实行放贷,而再由非正规金融组织将贷款放贷给农村家庭农户等信贷需求主体,形成金融联结.

(二)发展农村金融联结现实基础

1.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环境基础之政策环境和金融服务需求.国家非常重视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多个方面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农村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进行了规范.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大力度培养小额贷款组织,积极引导农户间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进一步规范我国农村的民间借贷.2007年,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为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指明了方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随后,在吉林、湖北、浙江、北京和重庆五省市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费用的补贴试点.2017年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多种金融形式.为农村金融联结的金融发展模式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快速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为农村金融联结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来,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着巨大的资金需求,但是普遍得不到满足[17].截至2019年底,我国乡村人口有5.5亿多人,如果平均每个农户有5口人,约有1.1亿农户,每个农户资金需求量平均1~1.5万元,估算其资金需求量为11 000亿~16 500亿元.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底,我国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余额98.6万亿元,其中,用于涉农贷款余额仅26.7万亿元,与农户的需求还有非常大的差距[18].因此,急需发展农村金融联结模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2.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实现保障之各类农村中介组织.农村中介组织参与是实现金融联结的重要手段,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农村合作组织都可以成为金融联结中的农村中介.2018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7.3万家,入社农户12 003万户[19].农村商业银行总数突破1 427家,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 410家[18].农村中介数量日益增多,辐射带动农户的区域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实现战略性转型不可缺少的臂膀.因此,要想实现农村金融市场微观组织结构创新,就必须充分发挥农村中介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农村中介固有的属性,确保了农村金融联结顺利实现.首先,农村中介的主要领导人或者牵头人,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经济实力,加入这些组织都要有一定的条件或交纳一些股金.因此,他们在资金存储及责任承担方面具有优势.其次,农村中介组织往往是同类农产品生产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者或利用者,业缘关系非常密切,之间的合作有着广泛的业态基础,容易形成较大规模的合作组织,能够提高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能力.再次,参与农村中介组织的农民都是以获取更多利益为目的的,组织的持续发展和盈利性是每个参与的成员愿意看到的.最后,农村中介组织逐渐形成了贯穿于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环节之中,以市场信息传送、物质生产和技术交流等内容为主的供应链,逐步汇聚形成信息资源、信用资源和信贷资源,能够有效避免信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恶意赖账问题,还可以及时采取措施提高信贷市场中借款者的努力程度.

因此,这些农村中介不仅能把分散的农户因共同利益集聚起来,而且还能实现组织对成员管理和监督、成员之间相互监督.这些监督能力和执行能力是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市难以达到的.

(三)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困境

目前,金融联结发展运营体系不健全的现实困境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几年来,农村金融联结模式发展比较迅速,但与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效果相比,我国还有非常大差距.农村金融联结的发展及绩效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制度等一系列外部条件密切相关,同时还取决于联结体系内部激励机制、风险控制等运行机制.目前,我国金融联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由农村中介参与的金融联结还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风险防范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与正规金融相比,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运营体系很不完善,经营风险较大.因其风险来源的多元化和影响因素的复杂化,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是极其困难的.正规金融组织如果不能较好地将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渗透到金融联结运营之中,其中的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等都难以控制在最低程度上.二是参与金融联结的农村中介自身的经营能力差异较大.国家对农村中介组织动态评定还不完善,导致正规金融组织在选择参与农村中介时难以做出理性判断,甚至还影响到联结的内容和执行绩效,进而影响到金融联结的效果.三是参与金融联结各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健全,还没有形成适合农村金融联结的激励机制及制度,各自的优势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经常出现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消极怠工的现象,影响到了金融联结的效果和可持续性.四是因地制宜的金融联结模式还没有形成.我国地域广阔、农业耕地多且形态多种多样,部分地区有大量的山地和丘陵,地势地形类型复杂.这些基本的农业自然生产条件决定了农业经营体系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农村金融联结在不同区域实施过程中的差异性.也就是说,农村金融联结模式不可能是单一的,而应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联并与之相适应.

四、促进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实施路径

要确保农村金融联结能够充分高效发挥功能,就需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和整体出发,不仅要设计适宜的联结模式,还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激励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各方合作的效率,构建模式、功能、保证和互动等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内在统一的“四位一体”系统运营体系,保证农村金融联结高效率运营.

(一)夯实合作路径:选择便捷高效的金融联结模式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且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农村中介组织也多种多样,农村经营主体对农村金融需求也千差万别,要充分发挥金融联结的作用,第一要务就是选择适合本区域特点、适宜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联结模式.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常见的有转贷模式、雇佣模式、合作模式和担保模式等金融联结模式,这四种模式在特定的区域内都具有一定的生命力.转贷模式主要是正规金融机构把自身的资金贷给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中介组织,这些中介公司利用对农村金融需求信息的准确掌握,再把这些资金转贷给有需求的、市场信誉高的企业或个人,并承担贷款资金运营和监督的责任.雇佣模式主要是正规金融机构通过雇佣农村企业、村民等对农村较为熟悉的人员,向银行业提供信贷信息、对贷款人的家庭情况、经营情况、信用水平等开展调查并提供给银行业,收取一定费用的模式,这种模式减少了农村借贷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合作模式主要是正规金融机构与农村中介组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发挥各自的优势,力争双方收益最大化.担保模式中主要体现了农村中介组织利用自己优势,为农村贷款人提供担保,确保贷款人能够更快、更顺利地从正规金融机构中获得资金,同时中介组织承担贷款资金监督与管理工作.

在实际运营中,四种模式既有差别又有紧密的联系,主要差别在于农村中介在每个模式中发挥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而它们共同的地方就在于必须有农村中介的参与并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村中介以何种方式参与到金融联结中,既要考虑区域的经济发展环境,又要重视农村中介的属性及在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作用.因此,选择合适的中介组织并形成因地制宜的联结模式,成为金融联结顺利实施的基本路径.

(二)强化合作效率:提升农村金融联结功能

适宜的合作路径是农村金融联结实施的基础,不断提升联结功能和合作效率是农村金融联结持续发展的动力.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并综合考虑农村金融联结各参与方的利益诉求,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农村金融联结功能:一是确保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实现并可持续发展.参与农村金融联结的主体主要是正规金融组织、农村中介组织、非正规金融组织和农户等农村经济组织,他们能够积极参与金融联结的动力就在于能够实现各自需求.正规金融组织实现经营规模和业务覆盖范围的扩大,进而提高经营收益;农村中介通过参与金融联结,不仅架起了正规金融组织与农户等资金需求之间的桥梁,提高了参与经济发展的地位,而且还能够在联结中获得收益、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提高农村中介内部的凝聚力;农户等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联结可顺利拿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二是确保参与各方的优势能够充分发挥.正规金融组织的优势在于资金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有较为完善的贷款筛选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农村中介组织拥有信息优势,对资金需求者信息掌握比较全面,与资金需求者联系紧密能监督贷款资金运营情况;随着农村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农户的资金需求规模也越来越大.在金融联结中农村中介和正规金融组织必须实现优势互补,既解决了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难题,又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缺口问题.三是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要求,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功能.市场是调节资源配置最优的方式,按照市场运行规则科学安排资金在银行、农村中介和农户之间的运行方式,是确保实现帕累托最优的最佳方式.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又可以称为契约经济.因此,通过契约方式规定正规金融组织与农村中介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明确农村中介与农户之间的经济关系,通过制度约束参与各方的经济行为,防止出现道德败坏、逆向选择和恶意赖账等经济风险.四是确保信贷资金在经济活动中的流通功能.在金融联结中尽量减少信贷资金在农村中介或农户账户上停留,银行可以开设专门资金账户,直接把资金投放在农业产业的经营链条上,使资金更多地在农业产业链条上各经济主体之间流动,一方面可以增加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防止农村中介等经济组织截留资金,降低资金运行风险.

(三)巩固合作保障:设定科学严格的保障机制

只有保证参与各方利益实现,农村金融联结才能持续高效运转.因此,设定科学严格地利益保障机制是巩固农村金融联结参与各方持续合作的保障.首先,制定充分的信息保证机制.确保金融联结中参与方之间的信息充分,是解决市场经济中逆向选择和避免道德风险的关键.在金融联结中,正是因为农村中介与农户等资金需求者之间的生产合作关系的紧密性,促使双方之间的信息关系为充分对称状态,这种充分的信息对称关系有效解决了产业生产经营选择、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的逆向选择问题.同时,农村中介借助资金需求者的产业项目或者贷款支持的项目实施情况,对其经营努力的程度加强了监督,避免这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首要风险.其次,制定负债履约机制.农村中介在和农户等资金需求者们进行农业项目合作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强化农村中介和资金需求者的物质供应、资金供给和产品销售各个方面的紧密联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能充分有效地将赖账问题予以解决.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合作基金账号,专门用于贷款资金发放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这些措施保障了贷款资金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是封闭运行的,对信贷资金的回收率有较好的保护作用,并能有效地防止合作社等社员的故意赖账情况发生.再次,完善农村中介信用担保机制.当农户等资金需求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农村中介作为媒介能够为银行发放贷款起到积极作用.也可以将农户等资金需求者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转化为农户等资金需求者与农村中介间的借贷关系.最后,保证银行贷款规模机制.银行通过农村中介把分散的农户资金需求集中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团体贷款的性质,这样即保证了银行贷款的规模,又降低了银行的贷款成本.对于农户而言,可以与农村中介进行长期合作,这样可以使借贷的资金在合作期内自动滚动、循环使用,大大降低了农户的借款成本.

(四)推进合作动力:设计高效的互动机制

要想农村金融资本在金融联结实现高效利用,就需要各参与方经常相互沟通,在沟通中增强相互信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施展更大动能.一是加强农村中介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农村中介利用自身优势把分散农户集中起来的同时,还要为他们提供高标准的物质和技术保证.农村中介可以对农户进行要求,促使农户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并进行标准化生产.这既方便了农村中介为农户等资金需求者提供生产所需要的技术培训、信息流等,又能确保农户等资金需求者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同时也稳固了二者之间的合作纽带.二是增加农户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户在市场上议价还价能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与农户制定保护价,确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收益,激励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对那些履约信用高和供应原材料大的农户等资金使用人进行补贴.在确保资金使用农户的保底收益基础上,利用乡村收益奖励经营较好的农户,提高其生产积极性.四是要利用好合作社的资金和财政的资金,加大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减低农户保险费及因自然风险等带来的意外损失.农村中介通过金融等措施刺激农户提高生产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农户收益,这能够有效减少农户和市场的投机行为,并进而加强农户等资金使用人和农村中介的关系,最终激发农户等资金使用人参与金融联结的积极性.

五、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政策建议

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为主的农村金融联结运行体系,增强金融资本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一)完善各项金融政策,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为农村金融联结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金融资本历来都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之一,从营造有利于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视角出发,把优化各种金融政策、完善金融制度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础条件,把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生机勃勃的农村金融新体系作为重要目标,以继续加大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鼓励多种金融组织形式发展,进一步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作为重要载体,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农村金融联结发展保驾护航,使之逐步成为农村金融资本配置的重要手段.具体而言,一是制订参与农村金融联结的激励政策,提高农村正规金融组织、农村中介和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加速农村以金融资本为主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二是加快抵押担保制度创新,运用抵押担保机制实现抵押替代,分步分批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农房等不动产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丰富抵押担保的内容,并给予政策扶持;三是增强信贷、保险等农村金融政策的联动效应,使用较为积极的税收、财政、货币政策,通过提高财政和利息补贴的方式以降低农户等资金使用人、农村中介、正规金融组织的经营风险,逐步形成良好的风险防范体系,夯实农村金融联结的效果,加快农信贷的快速发展.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控制金融联结风险,提高金融联结运行效率.

(二)提高农村中介组织经营能力,加强农村金融联结黏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边界

首先,提高农村中介组织的实力.在农村金融联结中,农村中介架起了正规金融组织和农户之间的联结桥梁,农村中介在此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村中介组织能力增强,农村金融联结的稳固性就会提高,金融联结实施的效果也就会越好.其次,随着农村中介组织的经营能力提高,正规金融组织、农户对其信任程度提升,农村中介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也就越发突出,通过产业互联互动增进相互了解,相互间的联系程度会更高,农村金融联结黏度就会增强,并逐步成为经济发展共同体.最后,加快农户组织化程度,提高与农村中介、正规金融组织等市场经济主体谈判能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加快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

(三)构建因地制宜的农村金融联结模式,增强其适应性

农村金融联结成功的前提和基础是选择因地制宜的金融联结模式,而合适的模式又必须与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相联.政府应加大农业产业化进程,丰富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农业就要深入调查了解当地的资源与环境优势,大力发掘和扶持本地的特色农业产业,吸引更多合作社等企业组织入驻.同时拓展当地产业经营链条,提高农业盈利水平,保障信贷资金进入农业领域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增强对农业产业链条中的经营主体的黏度,夯实农村金融联结的产业基础和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略

作者简介: 张扬(1973-),男,河南扶沟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业资本运营;; 肖萍(1972-),女,河南南阳人,副教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资本运营;; 李文君(1988-),女,河南郑州人,助教,研究方向:农业科技资本运营.;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项目编号:71973039);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20BJJ005); 河南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9A630002); 河南省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8-ZZJH-025)阶段性成果;

来源:新疆农垦经济. 2021,(05)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中国乡村振兴网立场,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ydhlweixin@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anermeng.com/business/147757.html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7176902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qq.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