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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能够推动各方力量形成乡村振兴的治理合力,也能够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能够推动各方力量形成乡村振兴的治理合力,也能够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的好坏关系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对于新疆而言,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是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分,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保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构“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能够推动各方力量形成乡村振兴的治理合力,也能够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提升自治能力

乡村党支部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保障,发挥乡村党支部的“桥头堡”作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要以党建为引领,提升乡村自治能力。乡村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不仅是乡村治理中引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旗帜,也是助推乡村治理实现科学化与现代化的核心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夯实政治基础,引领乡村治理发展,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在村务管理方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力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受村民广泛监督。

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基层党员的“四个意识”,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抓党建促治理、强党建促振兴,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定力,使其真正成为推动乡村治理发展的中流砥柱,引导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党员成为乡村治理的领导者与带头人。

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指出,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建成法治乡村。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乡村法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抓手,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托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进而以乡村法治建设为契机稳步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牢牢把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疆全过程。

畅通和规范村民表达诉求的方式。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驻村工作队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等,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进庭院”“普法到田间”等活动,打通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营造出乡村干部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乡村“互联网+法治”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力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德治作用

德治以伦理道德规范为准则,是社会舆论与自觉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伦理道德是引领乡风文明和凝聚社会人心不可替代的力量,无论是法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德治来体现和引导,才能有效破解在乡村治理中法律手段太硬、说服教育太软、行政措施太难等问题。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和软件基础,以德治为引领树立文明乡风具有重要意义。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赋予德治新的时代内涵,引导群众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德治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支撑。可推进乡村“道德银行”建设,让“有德者有得”,让勤劳者受赞美,让好人好事有奖励,鼓励群众争当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践行者,从而助力新疆乡村德治建设发展。

调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新乡贤文化是提升乡村德治的重要内生推动力,突出榜样教育和示范引领,能够使其内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外化为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在教化乡民、净化乡村风气、引领文明风尚、涵养文明乡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我们应积极发挥新乡贤文化的作用,推进乡村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新乡贤文化建设和乡村治理有机融合。

注重协同治理,以“三治”融合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治”融合并非将自治、法治和德治简单相加,而是要构建“三治”之间的对话机制,丰富“三治”融合的内涵,创新“三治”融合的载体。加强和完善“三治”融合的制度机制,注重建设自治、法治和德治相互融合、相互衔接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整合乡村资源,激励治理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去,使“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真正实现有效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的好坏关系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对于新疆而言,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是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分,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保障。以自治、法治和德治为要义的“三治”融合不仅仅是一种治理理念,更是一种乡村治理的创新机制和体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核心、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的治理格局能够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治理提供新的思路。(作者: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吕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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