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詹建平、王德银)“刘嫂,根据县里对脱贫户、脱贫村继续帮扶的政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你家继续采取小额贷款、产业扶贫、支持创办专业养殖合作社等帮扶措施。”12月7日,蕲春县彭思镇党委书记周少华回访脱贫户刘带娣时说。
现年45岁的脱贫户刘带娣命运多舛,丈夫因病去世,女儿远嫁外地,她与70多岁的婆婆相依为命,靠种0.66亩耕地求温饱。不向命运低头的刘带娣,在镇村帮扶下,贷款8万元养鸭,去年净赚1.5万多元,实现了脱贫。脱贫后,刘带娣又有隐忧,担心失去帮扶重新返贫。镇里“扶上马、送一程”的帮扶举措,让她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近年来,蕲春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产业扶持、易地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举措,2013年至2016年,全县7.94万人实现了脱贫。脱贫后的贫困户和贫困村,经济状况虽有很大的改观,但经济实力、产业基础仍十分脆弱。为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县委、县政府决定脱贫不脱政策,对脱贫户、脱贫村继续帮扶“送一程”。
具体措施包括:继续向脱贫户、脱贫村派驻帮扶人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继续实施已进行的帮扶项目;继续执行产业、易地搬迁、教育、健康、民政兜底、小额信贷、保险、危房改造等“八项扶贫政策”。其中,重点帮扶产业发展,包括继续对脱贫户种植中药材给予400元/亩补贴,继续对脱贫户按生猪400元/头、肉牛1000元/头、肉羊300元/只、鸡(鸭、鹅、兔等)15元/只的标准给予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