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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湖北随州通报8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06年至2016年间,随县殷店镇四方村党支部书记涂恒杰,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妻子…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湖北随州通报8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06年至2016年间,随县殷店镇四方村党支部书记涂恒杰,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妻子及岳父移民身份,违规领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08年11月至2014年11月,随县吴山镇联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道国和村原财经委员刘锦均等人违规操作,套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用于其他村务开支。王道国、刘锦均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2016年3月,广水市杨寨镇中心中学副校长杨新民,捏造务农身份替其子杨某申报领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5年1月、2015年10月,广水市杨寨镇金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张月华和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王建华、阳维信,社区党总支委员邓金平、易元安,利用职务之便,在自身不符合享受廉租房补贴政策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张月华、王建华、阳维信、邓金平、易元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03年4月,广水市太平镇正科级干事兼民政办主任李福义妻子蔡某以患病为由,向户籍所在地李店乡申请自己和两个孩子共计3人的城市低保。李福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2015年11月,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金屯村村委会委员金玉敏违规将家属4人申报并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后仍享受产业帮扶政策,该村会计杨明刚审核把关不严,识别不精准。金玉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明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7、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随州高新区淅河镇幸福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黄家兴妻子冯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2016年2月,黄家兴以其本人名义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黄家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随州市曾都区南烟墩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国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0915元;2007年至2016年9月,张楚洋在担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1657元;2014年11月至今,雷训传在担任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1701元;2012年1月至2016年9月,包义国在担任该村村委会委员、主管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1617元;2012年至2014年11月,吴登清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及集体资金合计40585元。谢国训、张楚洋、雷训传、包义国、吴登清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谢国训、张楚洋、雷训传、包义国、吴登清等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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