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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实施精准扶贫补充医保 将惠及38万贫困人口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叶和平)昨悉,咸宁市本月启动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这是该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的一项特殊健康扶贫政策,最大特点是针对原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叶和平)昨悉,咸宁市本月启动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这是该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的一项特殊健康扶贫政策,最大特点是针对原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将以往基本医疗目录外不能报销的部分纳入支付范围。贫困户在门诊和住院个人支付 部 分 超 过3000元的,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最高比例为90%,上不封顶。此举将惠及该市38万多贫困人口。

按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建档立卡一、二类贫困人口2016年医疗费发生额综合测算,今年保费标准每人每年149元,下半年保费按标准的60%计算,每人89.4元。保险费用总计4000多万元,实行市级统筹,由财政专户运行。结算系统今年9月上线运行。9月1日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系统计算,手工赔付。9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系统“一站式”即时结报。实现“一窗经办,一票结算,不漏一人,不少一分”的赔付目标。

此前,嘉鱼、赤壁、通城和通山四县市已开展的“健康扶贫小额医疗补充保险”,与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在覆盖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差距。文件规定,四县市今年6月30日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原协议规定赔付,7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办法规定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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