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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为7万余名贫困人口购买人身保险

“政府确实为老百姓办实事。自己没交一分钱,如果出现意外,还能享受到补偿金。”6月18日,鹤峰县教育局扶贫工作组的工作人员深入到走马镇芭蕉村,走村入户宣讲小额…

“政府确实为老百姓办实事。自己没交一分钱,如果出现意外,还能享受到补偿金。”6月18日,鹤峰县教育局扶贫工作组的工作人员深入到走马镇芭蕉村,走村入户宣讲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政策,腿脚行走不便的退伍军人谷忠怀由衷感言。

据了解,为减轻农村贫困户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鹤峰县人民政府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借助保险保障功能,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峰县支公司合作,按照“政府出资+专项扶贫+公司让利+贫困户参与”的模式,投入资金近20万元,为该县205个村建档立卡的71801名贫困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标准为30元/人/年,县人民政府按照每人27元的标准一次性拨缴给保险公司,同时保险公司每人每年补贴3元。保险时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赔付标准分为四类,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障为10000元;疾病身故安葬金1500元;意外住院津贴保障,标准为30元/天,上限为180个工作日计5400元;意外伤害残疾补偿金按照伤残的10个等级予以赔付,上限1万元。

为做好后续服务与保障工作,该县将根据贫困人员名单,安排工作人员将《精准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送到每一户贫困户家中,为贫困户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及指导;保险公司安排专人做好承包理赔服务,同时开通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19和本县咨询、报案、理赔服务专线5283007,提供个性化咨询和理赔服务。

鹤峰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主要为贫困户提供因意外导致的死亡、伤残或伤害产生的医药费用保险保障。该险种具有针对性强、保费低廉、理赔程序简单、赔付金额较高等特点。有了这份保险,贫困户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按有关规定获得赔付,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风险,真正为贫困群众筑起一道风险防范墙。(汪正玺 彭华 鹤峰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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