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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微制度”防治扶贫“微腐败”

湖北日报讯(记者夏永辉、通讯员都正阳、杨邹)“进村入户一定要谨记,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喝酒。”5日,保康县人大办驻两峪村扶贫工作队下乡前,机关领导再三叮嘱:&…

湖北日报讯(记者夏永辉、通讯员都正阳、杨邹)“进村入户一定要谨记,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喝酒。”5日,保康县人大办驻两峪村扶贫工作队下乡前,机关领导再三叮嘱:“县里年前就出台了规定,下乡期间不管是中午还是晚上,一律不得饮酒。”

“下乡禁酒令”的实施,只是该县扎牢“微制度”笼子,解决权力末梢“微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该县出台类似“微制度”21项,将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扶贫工作中,保康县出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凡在建档立卡,规划、措施制定和实施,项目与资金管理,驻村帮扶,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等方面,存在着领导不力、执行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等六大类28种具体情形之一的,都当追究责任。

针对农村“人情风”蔓延,该县出台《人情事宜操办管理办法》,规定党员干部除婚丧嫁娶事宜外,一律不得操办宴席。2015年9月,县城关镇三道峡村财经、计生主任肖继梅不听劝阻为其子操办12岁“生日宴”,孙家湾村治调主任杨永涛不听劝阻操办“乔迁宴”,朱家厂村原财经主任刘运枝不听劝阻执意操办“乔迁宴”。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为解决基层党员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怎么干问题,县纪委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员全域全程纪实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每日痕迹化管理,全县722个党支部2000多名支部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全部纳入其中。

此外,还出台利用“互联网+”进行监督的管理办法,在县纪检监察网开辟群众举报“直通道”,鼓励群众“随手拍”,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21项“微制度”的出台,为全县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红线。去年,该县纪委查处基层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起,比2015年下降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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