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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进一步加强“832”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6月15日,洪湖市财政局、洪湖市总工会、洪湖市乡村振兴局联合行文,对全市各预算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832”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的通知》。 该市下发《…

6月15日,洪湖市财政局、洪湖市总工会、洪湖市乡村振兴局联合行文,对全市各预算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832”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的通知》。

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832”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的通知》,旨在为贯彻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实施消费帮扶,持续发挥政府采购、工会组织采购等示范引导作用,通过“832”销售平台,扎实做好消费帮扶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该市要求切实加大“832”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支持力度。《通知》强调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继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900元),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简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一是全市各级工会按照《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标准的通知》(鄂工发〔2019〕1号)、《关于深入推动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促进全市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通知》精神,落实职工法定节日慰问福利时,应预留份额用于消费帮扶;有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工会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价值不少于300元。二是全市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要使用本单位采购帐号在“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食堂采购预留份额,年度采购“832平台”扶贫产品比例不低于15%,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价值不少于600元。全市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它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832平台”年度采购总额。

该市明确切实做好“832”销售扶贫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全市各预算单位要分别组织做好本部门所属单位在“832平台”用户权限开通工作,统筹指导各所属单位及时登录系统完善信息。各预算单位应在“832平台”分别开通管理账号和交易账号。二是填报预留份额。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在2021年6月2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对本级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全市各预算单位要把消费帮扶作为巩固拓宽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级工会组织消费帮扶任务落实,负责工会组织任务落实考核。财政局负责督促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任务落实及政府采购消费扶贫任务落实考核。各单位要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确保全市“832”消费扶贫工作高质量完成。

目前,洪湖市已经成立工作专班,正扎实有序推进“832”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工作。

(作者: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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