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洪湖市采取七大举措,让消费扶贫落地落细。
一是认定一批省级扶贫产品供应商。全市通过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县级扶贫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认定、市级、省级扶贫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复核,产品目录经国务院扶贫办审定“一申请、一认定、两复核、一审定”的程序认定了湖北华贵食品集团等23家省级扶贫产品供应商,认定扶贫产品品类270个。
二是打造一批消费扶贫专馆。已建成中国特产.洪湖扶贫馆和云上洪湖洪湖云购消费扶贫专馆2个。
三是开设一批消费扶贫专区。加快推进在主要电商平台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设立消费扶贫专区,销售扶贫产品。已建成京东.洪湖扶贫馆、洪湖云购一起扶贫线上专区2个,洪湖市好又多超市稻米、水产专区、湖北隆客多鸡蛋糕、熟食专区、洪湖新堤放心粮油店、洪湖市家家优鲜生活超市、洪湖市现代商贸有限公司鑫村农贸分公司、洪湖市365超市线下专区8个。
四是落地一批消费扶贫专柜。通过免费提供优质点位、补贴用电费用、工会优先采购、强化工商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扶贫专柜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进酒店、进车站、进商场等公共场所,2020年已投放43台扶贫专柜。
五是开展扶贫产品质量抽查。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扶贫产品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相关资料进行核验、对涉及入网的产品逐一开展产品质量抽样检查。确保线上线下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同时积极指导优质稻、水产品、蔬菜生产基地帮扶扶贫产品相关企业申报湖北省优质产品。
六是完善消费扶贫线上平台。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湖北特色馆、“扶贫832”等平台作用,鼓励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预算单位加大扶贫产品采购力度。2020年,全市23家供应商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销售产品700.49万元;202家预算单位在“扶贫832”平台购买扶贫产品777.36万元,各级工会会员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购买扶贫产品773.54万元。
七是举办消费扶贫线下活动。在峰口镇兰桥村举办第七个全国扶贫日活动中,洪湖市组织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现场购买扶贫产品,组织驻村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开展“暖冬”行动和“关爱”活动,线下通过村“两委”班子成员领办的合作社“以买代帮”购买贫困户自产农副产品366.82万元,线下采购《湖北省扶贫产品目录》产品123.72万元。(叶爱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