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通讯员朱立勇、刘文钦)近日从蕲春县民政局获悉,该县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给予生活物资补助;对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指导乡镇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从严、从实、从快开展先行救助。截至10月,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14亿元,惠及社会救助对象18529户31388人。
“感谢社会救助好政策,我家四口人每月能领到保障金3240元,基本生活有着落了。”10月31日,蕲春县大同镇王街村田某星激动地说。田某星今年63岁,有两个小孩,一个四岁,一个两岁,从外地流浪到该村且患有智力残疾的妻子因未办理户口和残疾证,享受不到救助政策。县民政局在开展救急解难活动中了解情况后,指派专人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和派出所,为他妻子办理了残疾证和落户,并解决了他们一家人的社会救助保障问题。
近年来,该县民政部门强化兜底救助功能,推进改革创新,聚力脱贫攻坚,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实现了精准识别兜底对象全覆盖,形成了完善的救助体系和良性的管理格局,有效保障了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