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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发展扶贫产业,拔除贫困穷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消除贫困首要解决的还是“钱袋子&rdquo…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消除贫困首要解决的还是“钱袋子”的问题,解决“钱袋子”的问题最重要、最有效、最持久的方式就是发展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湖北省江陵县始终把发展产业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压实责任,坚决把“穷根”拔起,坚决把“富根”种下,努力实现高质量的稳定脱贫,让产业扶贫成为江陵县贫困人口安居乐业的“稳定器”。

一、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

中国地大物博,受资源、地理、人文等因素影响很大,产业发展差异很大。江陵县充分结合实际、发挥区位优势,探索出了一条产业带贫、产业兴村、产业强县的发展道路。

1、明确“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发展理念。江陵县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西部,地势平坦,具有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农业对生存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农产品品种和品质存在区域性差异,因此,江陵县利用比邻潜江市龙虾消费市场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地平水多的特点,将稻虾共作作为特色主导产业。目前,全县小龙虾养殖面积突破21.9万亩,年产小龙虾超过4000万斤。全县从事特色产业的贫困户9518户,占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总数的99.2%;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9271户,占比96.6%。

2、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江陵县出台发展稻虾共作产业促进产业扶贫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规划了以稻虾共作、食用菌种植为主导的扶贫产业体系。全年财政统筹安排产业扶贫资金2000万元,通过一系列奖补政策,为产业发展“铺路搭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度,形成了江陵虾稻米、锦绣黄桃等区域性品牌产品,从而破解农产品同质竞争和增产不增收的困境难题。

3、杜绝“一刀切”,切实激发内生动力。产业发展必须结合贫困群众个人家庭情况,不能搞强制命令或者“一刀切”。江陵县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因户施策,针对贫困户不同致贫原因,制定个人脱贫计划,从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机制

产业扶贫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和根本性的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努力。江陵县

一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强产业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推动账目公开透明,确保把扶贫资金用在惠民利民的刀刃上。二是积极构建带贫益贫机制。通过“联村”产业等模式,将贫困户纳入产业扶贫体系中,长期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三是建立市场联动机制。产业发展是经济活动,要遵循市场规律。江陵县坚持用市场化的方式做强扶贫产业,政府、群众、社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特色产业筑牢发展根基

1、推动特色主导产业发展。2019年,江陵启动了“千里江陵”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力争在三年内做大做强“千里江陵”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县共有27个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3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全县9290户贫困户参与到以上特色产业发展中,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的比率达到99.2%。

2、强化产业扶贫科技和人才支撑。产业发展不是空中楼阁,必须加强产业扶贫科技和人才支撑。近年来,江陵县加大产业培训力度,组织县、乡两级培训达105场,培训基本达到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全覆盖,累计培训贫困户53200人次。

3、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以及营销体系。扶贫产业真正扎根并持续发展,必须促进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以及营销体系。近几年,江陵县完善“龙头+基地+农户+市场”产业体系,形成多方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方式,带动贫困户的比率达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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