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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36号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我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四好农村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经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36号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我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四好农村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经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管理养护水平全省全市领先。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县乡道不低于6%村道不低于5%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区政府是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和责任清单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村道管理养护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养护。

二加强区级统筹和指导监督。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指导监督提出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落实行业管理职责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高质量发展会同区财政局开展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估。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区级资金统筹安排区级养护补助资金。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要深化农村公路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区农业农村、地方金融监管、生态环境、交警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三落实分级绩效管理。区政府对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主要内容为管养责任落实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养护工程完成情况、路况水平等其中路况指标以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自动化检测结果为依据检测比例为每年50%。具体办法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

三、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包括养护工程经费和日常养护经费两大部分按照上级补助、地方自筹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一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投入。市级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20000元、村道9000元的标准切块到区财政。区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财政投入不低于市级标准。养护工程资金不足部分县道由区财政负责筹措落实乡村道由镇街道财政负责筹措落实。

二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

1.县道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市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投入资金组成区财政投入资金按不低于市级标准进行配套。县道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总额不低于每年每公里46000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为每年每公里23000元区财政投入资金不低于每年每公里23000元。

2.乡道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区两级补助资金和镇街道自筹资金组成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按1:1标准补助给镇街道镇街道自筹资金不低于市、区两级补助资金之和。乡道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总额不低于每年每公里20000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为每年每公里5000元、区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每公里5000元、镇街道自筹资金不低于每年每公里10000元。

3.村道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区两级补助资金、镇街道自筹资金组成总额不低于每年每公里6500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为每年每公里2500元区级补助资金为每年每公里2500元镇街道自筹资金不低于每年每公里1500元。

三建立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区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标准及市、区、镇街道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根据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五年内至少调整一次。具体下达养护资金计划和编制实施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要素统筹安排。

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预算中安排的必需的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中央下达的一般债务限额内通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筹措。积极创新“项目”部分投融资运作方式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公路设施管理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积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五强化监督管理。区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用于绩效考核和“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区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农村公路养护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智慧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出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举措拓展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各种综合养护承包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要按规定实行招投标鼓励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分片捆绑招标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二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要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加大对特殊路段的养护力度提高养护有效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桥隧安全运行各项制度动态消除危桥隧当年发现的危桥隧处置率达到100%。强化养护市场监管建立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养护工程项目化管理严格履行有关管理程序。

三加强安全管理。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与检测评估建立交通安全设施电子档案落实《宁波市普通公路交通安全防护技术指南试行》。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四完善路产路权管理机制。按照《浙江省公路条例》《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路政执法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细化配套措施加强跟踪评估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和指导镇街道做好改革工作。

二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有效形式开展改革试点不断积累经验发挥示范效应。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大宣传引导。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先进做法和有效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深化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鄞政发〔2009〕111号同时废止。

鄞政办发〔2021〕54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如有鄞州区、奉化区、宁海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鄞州区农村产权交易所、奉化区农村产权交易所、宁海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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