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那临时用地如何申请由谁批准如何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一、临时用地如何申请
符合临时用地申请条件的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需要复垦的还要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时应提交项目建设、地质勘查有关批准文件和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复垦方案或者土地复垦方案已审查通过的意见等资料申请临时使用土地。
二、临时用地由谁批准
因临时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权属主要是经济补偿和使用后土地的恢复等问题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不必报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用地是指临时使用空闲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如果使用的土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则应当采用租赁等办法与地上建构筑物一起使用。
另外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的土地属于先行临时使用土地并未规定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灾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三、如何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临时用地合同是约定土地所有权人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临时用地有一些要求例如临时用地的用途、使用期限、使用后的恢复措施、土地补偿都必须通过合同双方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并严格执行。关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一般由土地所有权人和临时用地者双方通过临时用地合同约定。如果使用的是国有土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如果使用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所有者与临时用地使用者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收取临时用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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