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行为的合法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现实生活中由于强拆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在这其中就不乏存在强拆不合法的行为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机构都是可对违建进行强拆处理的。下面农交网的小编就来说说可以实施强拆的部门有哪些
一、可以实施强拆的部门有哪些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一般是需要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二、农村老房子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
1、在面临非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正式的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的回执。
2、在遭受到侵害时应当立即报警进行求助。
3、在被侵害后应当要求进行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注意这里小编为大家列举的维权方式针对的是遭受“非法强拆”时所进行的
非法强拆指的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批准文件就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就直接进行房屋拆除的就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或者在违法建筑的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进行拆除的也属于非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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