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制区,是指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根据管制规则的差异划分的区域。土地用途管制区用于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那么土地用途管制区,主要包括哪些种类?
中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是土地资源相对短缺、人多地少,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矛盾尖锐。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用地大量向非农化转移、耕地面积锐减、人地矛盾加剧的背景下,中国的土地用途管制应运而生。
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区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2、一般耕地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不作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区域。
3、其它农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用于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土地利用类型区。
4、林业用地区
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的土地利用类型区。
5、牧业用地区
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的土地利用类型区。
6、城镇建设用地区
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7、城镇近期建设用地区
是指在城镇建设用地区内为城镇近期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8、工矿用地区
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他工业用地。
9、村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10、风景旅游用地区
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11、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12、其它用途区
根据实际管制需要划定的其他土地用途区。
温馨提示,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对象主要为耕地,也就是说,对各类土地使用和用途管制的同时,给予耕地特殊保护;管制的目标是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管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粮食安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也主要是针对农用地,例如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