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进行土地转包后,不少人担心其承包关系的转变。那么,土地转包后承包权归谁?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解答一二。
一、土地转包后承包权归谁?
土地转包后,土地的承包权仍归原承包农户,经营权(使用权)在约定的期限内归受让的其他农户、经济组织或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但若是需要采用“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话,那么按法律规定,其受让方必须是同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而且其受让方需和发包方重新签土地承包合同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流转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限内均归受让方。
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的时候,一般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并且国家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的行为是政策允许的,也是会受到法律层面的保护。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同一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流转的,且其流转是不需要村委会同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原则:
1、土地流转应该依据法律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土地流转过程中是不得改变其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及其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土地流转期限是不得超过其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中的受让方,是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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