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多数都是集体土地,众所周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宅是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2021年集体土地盖房要办哪些手续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2021年集体土地盖房要办哪些手续?
农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意见书后,向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
3、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4、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二、集体土地建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集体土地建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一般其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凡是以各种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或变相进行开发建设,没有取得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并违法违规向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人员销售的房屋都不予登记。同时,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也不予登记,待改造完成并安置完毕后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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