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镇地区。按照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用地153平米计算,每年将有约18亿平米的农村宅基地可能闲置不用。那么2021年村委会怎么盘活农村闲置农房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来源?
一、农村闲置房屋资源利用路径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4+X”方式进行储备。
1、委托出租
农户可将闲置农房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租赁,房屋所有人按合同收取租金。
2、合作开发
农户可将闲置农房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开发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统分结合、合作共赢,协商确定收成分红。
3、回收开发
农户有其他合法住所,且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闲置农房,房屋所有人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回购,该闲置农房收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进行统一租赁或经营。
4、入股经营
村集体、农户可将闲置农房以折价方式入股参与经营,协商确定分红比例。
5、“X”
各地可结合实际,创新多种模式,制订具体储备政策。
二、农村闲置房屋资源盘活注意事项
1、流程规范化
可以利用农村产权交易等线上线下平台,为闲置农房流转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流转交易、交易见证、合同签署等服务。
2、加强租赁管理
注重保护农民利益和社会资本正当合法权益,规范闲置农房租赁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房屋使用要求、维修责任、房屋返还、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主要内容。
3、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要对闲置农房安全隐患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督、管理机制;承租人要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各类安全要求,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4、避免纠纷
要保证盘活利用的限制农房房屋产权合法清晰,无权属争议,而且房屋使用安全,经评估无结构、地质、防洪、消防等各类隐患,房屋经改造具有完备的卫生设施,无环保问题,房屋符合政府相关布点规划,且近期未列入征迁计划等,来避免后续的农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