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2021年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一、2021年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规程》(淄住发〔2020〕16号)第六条,在淄博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6)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7)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2021年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含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4)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职工授权后通过共享信息查询);
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异地贷款提供)。
(5)《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异地缴存的提供)。
(6)根据所购住房类型不同,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供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卖方身份证和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7)其他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②有一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住宅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该笔住房贷款对应同一套住房的,需同时提供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用来证明二者对应同一套住房。
③职工购买未成年人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登记所有人的法定监护人需到服务厅现场面签《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依法能证明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过户后提供税收完税证明、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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