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都有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去申请租住。而在2021年3月1日,海口公布16个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那么,这16个公租房小区是哪些小区?租金标准是多少?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农交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2021年海口公布16个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
2021年3月1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海府办规〔2021〕3号),公布了海口市政府统筹管理的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平方米·月):
二、2021海口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可以参考《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申请海口公租房,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条件满足其中之一:
(1)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且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其户口登记不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但已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满2年的。
(3)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已与本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3年,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2年的。
(4)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含技术等级),已与本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1年的。
(5)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本项第(1)至第(4)规定条件,但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
2、收入条件:
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本市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其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本市公布的单身居民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3、住房困难条件:
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现居住的自有住房经鉴定属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或等于本市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的。
4、财产值条件:
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或等于本市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人均财产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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