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大多数家庭都是有两个以上的小孩的,在进行确权工作时,很多人不知该如何解决。那么,三兄弟一座老宅怎么确权呢?下面农交网的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三兄弟一座老宅怎么确权?
1、在进行确权时,因为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原则,也就是说三兄弟是不能同时确权一座老宅。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建议家庭内部进行协商,将纠纷解决,确定好最终的产权所有人。需注意的是在协商时,将写好的协议进行公证,达到法律的保护。在协商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确权,领取产权证书。
2、《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般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般是户主,但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户主一人拥有的,根据政策的规定,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所以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3、同时在确权的过程中,除了有纠纷的房屋不能成功确权外,小产权房、不符合一户一宅制度原则的、证明资料不齐全的、非法占用土地的、已征收为国有土地的、长期闲置的宅基地等等也是不能确权的,确权时,还需了解清楚要确权的房屋情况,以免耽误时间。
二、农村房屋确权后子女可以直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房屋的继承其实是要分开走的。
1、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农村的房屋当然可以继承。
2、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如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了。如果宅基地不能继承,理应在父母死亡之后交回村集体。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宅基地交回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办?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将其卖给本村集体里面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获得收益,如果不愿意买卖,也可以自住,但是房屋此时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处于不能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若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已经转为城镇户口,在城镇居住的,因为子女不是村集体成员的身份,那么宅基地只能是由村集体成员取得,无法继承。这时候父母留下的农村的房子,比照上面第二种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