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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跟上城市发展步伐的同时,难免会出现征占农民用地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农村中有很多农民面临失去土地,虽说国家会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征地补偿,但土地价值不是用金钱就能够予以等价交换的,就更别说有的农民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款了;
因此,为了减少农村土地的被征用导致土地污染严重、土地资源浪费、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近日,国家印发了《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提出农村土地管理新规:“多整治、少开发”,多整治即多补,少开发,即少占耕地;具体落实如下:
第一:补充耕地
过去包括现在来说,各地农村对于被占用的耕地予以的补充方式是不断开发,这样不仅没有让耕地越补越多,反而是越补越少;因此,今后将改变成,以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来补充耕地;简单来说,就是把不好的耕地,通过改善土壤等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或者将旱地改为水田等方式,来增加耕地数量,切实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
第二:改造耕地
即严格控制未开发利用的耕地,将已开发的耕地进行改造,将补偿方式变为“补改结合”,因为以前的做法就是这边占地了,会在另一边再重新开发占地,不过,今后将实行“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也就是说,你占用了多少耕地,就要补充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
第三:增加费用
为了确保少占耕地的情况出现,除了耕地开垦费之外,还将增加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各地标准不一,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了解详细规定;
综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以,国家一定会严格管理农村耕地的使用情况;因此,今后,农村农民可以踏实下来,放下心了,往后农村乱占耕地,甚至没有补偿费的情况将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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