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房包括原址翻建、改扩建、异址新建的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
在线咨询:
邮箱: email@qq.com